比赛检录:
1、每组比赛开始前10分钟开始进行检录,比赛开始前5分钟停止检录,未检录者视自动放弃,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。
2、检录时,裁判将进行身份确认,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。
3、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手是否按规定佩带头盔、手套、号码布,车辆是否按规定固定号码牌。如上述未按规定执行,裁判有权要求车手重新处理直至合格为止,否则导致的不能参赛或资格取消,车手责任自负。
竞赛规则:
(1)比赛规则
1.1本次大赛以集体形式出发。
1.2本次比赛骑跑两项组为男子选手和女子选手混合出发。选手先绕中心湖赛道跑步一圈,回到起点处的换项区进行换项后再绕中心湖赛道骑行两圈,最后回到起点换向区绕中心湖跑一圈(即跑骑跑/1+4+1模式)。
1.3参赛选手需全程佩戴头盔,手套,比赛过程中不得摘下头盔,否则按以取消成绩处理。
1.4参赛选手需佩戴签到时领取的号码布,并将号码牌别于车头,没有号码的选手将不允许参赛。
1.5比赛采用大组集体出发的方式,以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(人工计时)决定名次(组委会只公布奖励名次的名单和成绩)。
1.6比赛设立关门时间,关门时间为各组第一名运动员到达终点后最后一圈用时的80%,被关门的运动员须自行退出赛道或从辅道骑行,不通过终点,关门运动员作为完成比赛处理。
1.7本次比赛执行规则为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相关自行车竞赛规则。
(2)竞技装备要求
2.1参赛车辆必须为山地车,轮径为26寸,27.5寸或29寸,要求避震前叉,外胎规格需不小于1.75,并为带齿外胎。
2.2车辆前后轮均有良好的制动装置。
(3)人身装备
3.1 参赛者须按比赛规定绑定号码牌和号码布。
3.2 比赛必须佩戴头盔
3.3 比赛中可佩戴眼镜、手表等安全用品,但不得携带、佩戴酒瓶、玻璃容器、音乐播放器等影响比赛或安全的物品。
(4)参赛者身体状况要求
4.1本次比赛是一项长距离大强度的竞技运动,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,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,参赛者应身体健康,有长期参加自行车锻炼或训练的基础,参赛者应根据自己实际的身体状况和锻炼能力,选择参赛项目;
4.2有下列疾病者不能参加比赛:
(一)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;
(二)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;
(三)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;
(四)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;
(五)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;
(六)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。
注意事项:
(1)联赛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《自行车竞赛规则》并执行联赛竞赛规程总则和竞赛指南,以及各分站竞赛规程的相关规定。
(2)在不违反竞赛规程的前提下,根据各分站实际情况制定特别技术规定。在因气候等影响赛事安全的突发事件情况下,裁判团有权减少比赛里程,甚至暂停、取消某项比赛。
(3)参赛选手的器材装备必须符合规则规定。否则,将被取消比赛资格。即使是在赛后,一旦被裁判团核准的违规使用比赛器材的行为,该选手也将被取消比赛成绩。
(4)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着骑行服参赛。
(5)所有运动员必须按规定完成比赛,任何违规行为都将按规则进行处罚。
(6)严重违反竞赛规则和规程的选手,或发生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相关选手,裁判团可对其取消本场比赛资格,直至后续本系列所有比赛。并通报联盟批评。
(7)申诉:参赛选手若对比赛成绩有异议,须在成绩公布10分钟内携有效证据向裁判团提出;若对比赛过程发生的问题提出申诉,须在赛后10分钟内携有效证据材料向裁判团提交书面申诉,经裁判团核实做出裁决。裁判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,不得再次申诉。若对报名选手参赛资格提出异议,可在赛事过程中携有效证据随时举报。
(8)组委会和裁判团有权禁止任何不适合参赛的选手比赛。
积分规则:
(1)联赛将对全年各站各组参赛选手进行累计积分排行。各站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,并获得前15名的选手给予相应积分,15名及以后予以相同积分。总排名中,如果累计积分相同,则以已完成比赛的分站数多少进行排名,多者列前;如果仍然相同,比较其已获得各站的最好名次的次数,以此类推。优者列前。如果仍然相同,则以本站比赛到达终点的前后次序进行排名。
(2)联赛积分排行榜分为男子山地赛积分榜,男子公路赛积分榜,男子总积分榜,女子组榜。
(3)男子参赛者累计积分超过200者,将由组委会强制分配参加男子高级组。
赛道信息: